中山大學、屏東科技大學、高雄師範大學、義守大學四校
合辦教育部97年度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期末成果發表會
第一次協調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97年08月21日上午10時
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通識教育中心多功能室
主席:蔡天助
出席:蔡天助、吳真真、陳世岳、晏揚清、林信雄
會議結論:
壹、討論提案:
一、聯合成果發表會全銜應如何標示?請討論。
決議:全銜文字如下(以各校校名第一字筆劃多寡依序排列)
中山大學
教育部97年度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期末聯合成果發表會
屏東科技大學
高雄師範大學
義守大學
二、各校經費拮据的情形下如何互相合作發揮最高效能?請討論。
決議:
1. 此一聯合發表會原則上以一天辦完為原則。會議時間每校二小時,四校共八小時。每校各自在二小時內完成所負責撰寫題目的報告及與談等相關工作。
2. 各校費用在經費拮据的情形下,原則上相互支援但各自核銷。
(1) 餐費部分各校合用,但核銷時各自分開。
(2) 出席費部分各校請保留主持人1名,與談人2-3名等最少4000元的數額以供聯合成果發表會使用。若各校有較多的人數與金額規劃,則應相對保留所欲規劃人數之金額。
(3) 場地使用費原則上待今年11月或12月時再決定。
(4) 臨時工資費原則上提供給高雄師大統籌調配使用。使用的項目包括會議前場地的佈置、會場海報的列印與張貼、會場指標的製作與張貼、紅布條的佈置;會議當天的錄音、錄影、照相、會議進行期間相關的會場工作;會議後各場次逐字稿的整理與校對。臨時工資的計算依規定以每小時95元計。(但義守大學晏老師保留由臨時工資費流用至未編列之網路設計費一萬元)
(5) 以上各項請各校主持人與該校團隊商議後在今年11-12月間定案。
三、聯合成果發表會舉行日期與地點?請討論。
決議:
聯合會舉行時間:98年3月7日
聯合會舉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3會議室。
散會
原文檔案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